本报宝鸡讯(记者 袁锋)县城内的两所中学同一年级的课本费收费标准截然不同,就连乡镇一些中学的同年级课本费收取也不尽相同,部分学校为多收费,竟把不该收取的课辅资料费加在课本费中一并收取,为学生开具的票据却全是课本费收费。这是记者昨日在眉县采访时发现的部分学校的乱收费行为。
9月1日下午,记者来到眉县城关中学,在该校的收费公示栏内看到,八年级课本费为164.44元,九年级课本费为157.54元,比宝鸡其他县区学校同年级的课本费收费高出近100元,学生拿在手里的票据一栏也只是课本费收费数目。次日上午,记者在距城关中学不足2公里的眉县城关二中的收费公示栏里看到,学生的课本费七年级为125.79元,八年级为125.14元,九年级为123.85元,每个年级虽然比城关中学低30多元钱,但是如果加上三个年级的课辅资料费,七年级37.00元,八年级45.30元,九年级53.60元,实际则比城关中学的收费高出许多。一些学生告诉记者,开学报名时学校统一收取课辅资料费,收费时并没有征求他们的意见。
在眉县城关中学麻清校长的办公室,看罢记者的证件,麻校长坚决否认他们学校存在乱收费,并表示他们严格遵守国家的收费标准,据实收取课本费。而眉县城关中学总务处牛主任承认,他们在收取课本费时,加进了国家明令禁止强行收取的课辅资料费。
眉县教育局教育股张股长表示,眉县城关中学把课辅资料费加进课本费一并收取的做法明显违反了国家有关收费政策。眉县新华书店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眉县全县初中各年级今年使用的课本是一致的,不会出现几个价格。 |